功能主治: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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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辅料为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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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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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26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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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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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10~20mg/kg,溶于5一10ml注射用水中,2~3分钟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订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u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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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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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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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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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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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可引起癫痛发作,不论先前是否有癫病病史,先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诱发癫痫或使癫痫加重。在一项慢性血透患者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仅报道发生率>=5%的反应)主要有:l)全身系统:胸痛、感冒症状、头痛、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等;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等;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4)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异常等;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等;6)代谢系统:高钙血症、高钾血症、血容量增多症等;7)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压抑等;8)呼吸系统:咳嗽、咽喉炎、鼻炎等;9)皮肤:瘙痒、皮疹;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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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游离卡尼河水平为35~60mol/L)和全身状况.药品在使用前务必用眼仔细观察有无异常和变色药代动力学和临床研究表明,用左卡尼汀治疗血液透析的ESRD患者,可以提高血浆中左卡尼汀的浓度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