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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咳特灵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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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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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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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颗粒
咳特灵颗粒
养阴清肺合剂
养阴清肺合剂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蔗糖。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058

国药准字Z440208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生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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