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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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维酮碘化学名称:1-乙烯基-2-吡咯烷酮聚合物-碘配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6H9NO)n.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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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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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5 |
国药准字H2006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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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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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每次10ml,直接漱口或用等体积的温水稀释漱口,含漱10秒后弃去,勿吞咽。每天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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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极少有局部刺激和过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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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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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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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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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5.运动员慎用。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PVP-I与坏死组织、血液、脓液等物质接触时,可导致有效碘受到损失,抗菌活性下降。所以在用药前应尽可能除去用药面的污物和脓血。当不便除去脓血时,应使用足量较浓的溶液。避免儿童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