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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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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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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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5 |
注册证号HC2018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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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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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药膏在患处的用量以达到完全覆盖患处为佳。不要反复揉擦。刚刚涂抹药膏时可能感觉药物呈颗粒,口腔有砂砾感。药膏涂好后就可以形成光滑的薄膜。最好在睡前使用,这样可以使药物与患处整夜接触。如果症状严重,需要每天涂2-3次。以餐后用药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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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对这种制剂不能耐受者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炎症、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弱、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皮疹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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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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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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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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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5.运动员慎用。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