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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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卵磷脂络合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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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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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5 |
国药准字H201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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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用于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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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3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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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1)过敏反应:偶发皮疹。(2)消化道反应:偶尔发生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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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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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用于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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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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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5.运动员慎用。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慎用: (1)患有慢性甲状腺疾病的患者。 (2)曾患突眼性甲状腺肿的患者。 (3)内源性甲状腺素合成不足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