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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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鹅不食草、薄荷油、桉油、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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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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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62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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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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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软膏尖端插入鼻腔挤入油膏,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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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3.鼻腔干燥、萎缩性鼻炎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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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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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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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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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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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本品含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运动员慎用;膀胱颈梗阻、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老年患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时间过长,可产生“反跳”现象,出现更为严重的鼻塞。8.使用后拧紧瓶盖,以防污染。9.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