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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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己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主要组成成分:富马酸喹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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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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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830 |
国药准字H2018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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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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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口服。一日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mg,第二日200mg,第三日300mg,第四日400mg。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mg,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200-800mg,常用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00-800mg。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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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喹硫平治疗中最常见药物不良反应(ADR)(210%)包括嗜睡、头晕、头痛、口干、戒断(中止治疗)症状、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升高、总胆固醇水平升高(主要是LDL胆固醇)、HDL胆固醇水平下降、体重增加、血红蛋白减少和锥体外系症状。下表(表1)列出喹硫平治疗时ADR的发生率,该表是根据国际医药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I工作组,1995)推荐的格式制作。(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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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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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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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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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儿童人群 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喹硫平”,尚无支持在该年龄组使用的数据。喹硫平临床试验显示,除成人安全性特征外(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