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舒筋,驱风除湿。用于风湿痹痛,手足麻木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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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血藤、何首乌、过岗龙、牛大刀、豨莶草、豆豉姜、半枫荷、两面针、臭屎茉莉、走马胎、威灵仙、连线草、千斤拔、独活、穿破石、薏苡仁、土五加、钩藤、山白芷、宽筋藤。辅料为:炼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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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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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5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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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舒筋,驱风除湿。用于风湿痹痛,手足麻木酸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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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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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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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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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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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舒筋,驱风除湿。用于风湿痹痛,手足麻木酸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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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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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慎用。 2.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患者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