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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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
桂枝、茯苓、牡丹皮、赤芍、桃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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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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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17 |
国药准字Z2005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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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活血,化瘀,消癥。用于妇人宿有癥块,或血瘀经闭,行经腹痛,产后恶露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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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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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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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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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活血,化瘀,消癥。用于妇人宿有癥块,或血瘀经闭,行经腹痛,产后恶露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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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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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服;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