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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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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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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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17 |
国药准字Z2007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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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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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可以咀嚼。成人一次4~6片;儿童二岁至四岁一次2片,五岁至八岁一次3片,九岁至十四岁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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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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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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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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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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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