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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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利血平0.03mg、硫酸双肼屈嗪4.17mg、氢氯噻嗪3.13mg、氯化钾30mg、维生素B11mg、维生素B61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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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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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2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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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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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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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2.帕金森症患者禁用;3.对本品组份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抑郁症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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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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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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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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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口服应加注意,常见的有倦怠、昏厥、头痛、阳萎、性欲减退、精神抑郁、神经紧张、焦虑;2.不良反应持久出现时须加注意,以腹泻、眩晕、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鼻塞较多见;3.停药后仍可以出现的中枢或心血管反应有眩晕、倦怠、晕倒、阳痿、性欲减退、心率缓慢失常、乏力。4.绝经期妇女长期使用有乳癌发生增加之说,但目前无定论。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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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体弱、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冠心病患者慎用。2、对萝芙木制剂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时以改良GlennNelson法或HoltroffKoch改良的Zimmerman反应作尿类固醇测定,可以出现假性低值;(2)可使血清催乳素浓度增高。4、下列情况应慎用:心律失常、心脏抑制、癫痫、胆石症、精神抑郁史、震颤性麻痹、消化性溃疡、嗜铬细胞瘤、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呼吸功能差。年老、体衰、用电休克治疗的患者也应谨慎。5、遇有清晨失眠、食欲减退、阳萎、精神抑郁等征象出现,即应停药。6、在胆石症患者,本品引起的胃肠道动力加强和分泌增多可促发胆绞痛。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