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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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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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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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91 |
国药准字H1094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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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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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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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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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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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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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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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不宜长期使用;2. 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 只限于滴眼用。4.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