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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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柴胡、醋香附、青皮、丹参、赤芍、鸡血藤、炒王不留行、牡蛎、海藻、昆布、淫羊藿、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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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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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886 |
国药准字Z13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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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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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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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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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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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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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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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药品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