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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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女贞子、熟地黄、墨旱莲、桑叶、玉竹。 |
石榴、酸石榴。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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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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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56 |
国药准字Z20026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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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维医:补血健脑,用于异常胆液质偏盛引起的贫血,心悸,气短,焦虑,头晕。中医:补气血。用于气血虚引起的气短,头晕,心悸,健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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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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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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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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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维医:补血健脑,用于异常胆液质偏盛引起的贫血,心悸,气短,焦虑,头晕。中医:补气血。用于气血虚引起的气短,头晕,心悸,健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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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糖尿病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一周后症状未明显改善,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头晕或心悸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用前摇匀。 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