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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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本品为经淀粉水解的单糖和低聚糖与氢氧化铁的络合物,以铁(Fe)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其化学名称为多糖铁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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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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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26 |
国药准字H200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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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治疗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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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日1次,一次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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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出现胃刺激或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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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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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治疗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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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构成血红蛋白的基本元素,本品可作为铁元素补充剂,可迅速提高血铁水平与升高血红蛋白。放射性同位素示踪研究证实本品易被人体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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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是本品的主要服用人群,已在国内外临床使用多年,未见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致畸的报道。治疗剂量的铁对胎儿和哺乳无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