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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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花地丁、蒲公英、半边莲、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化学名称:卡波姆 化学结构式: — (CH2-CH) m — (XM) n---COOH 分子式: (C3H4O2) m — (C14H24O4) n 分子量:约为4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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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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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73 |
国药准字J2014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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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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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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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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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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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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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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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