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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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白芍(洒制)、川芎(酒制)、阿胶、黄芪(蜜炙)、党参、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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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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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301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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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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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外用。清洁患处,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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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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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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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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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l忌油腻食物。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