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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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卡马西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沙利度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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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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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79 |
国药准字H2010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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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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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癫痫: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可以缓慢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测定血药浓度可帮助确定合适的剂量。如果服用其它抗癫痫药时加用卡马西平,在维持原药剂量的情况下,卡马西平的剂量应逐渐增加,必要时可调整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通常为每次400mg,每天2~3次)。某些病人罕有需加至每天1600mg。儿童:(详见说明书)。初始剂量200~400mg/天,逐渐增加至疼痛缓解(通常每次200mg,每天3~4次),然后剂量逐渐减小至最低可维持剂量。推荐老年患者的初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2次。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100-200mg。餐后至少1小时后和/或睡前服用,或遵医嘱。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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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沙利度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人类胎儿的致畸性。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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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已知对儿童中卡马西平的安全性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研究,目前尚无临床试验长期用药数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 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尚无老年患者的系统研究数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致严重出生缺陷,除造成短肢畸形,还有其他严重畸形,并可导致胎儿死亡,因此孕妇禁用沙利度胺。沙利度胺是否通过乳汁排泄目前尚不清楚,但由于许多药物从乳汁排泄,因此基于安全考虑,哺乳期女性禁用沙利度胺。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应用沙利度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报道。老年用药:国外一项沙利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应用的临床研究中,50%病人≥65岁,其中≥75岁的病人占15%,分析结果显示,与年轻受试者相比,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整体无差异。其他报道中,沙利度胺对老年组和年轻组的疗效也无显著者差异,但不排除部分老年患者对沙利度胺敏感性较高的可能性。因此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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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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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肝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器官功能障碍者慎用;3.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4.注意过敏反应;5.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