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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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卡马西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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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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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79 |
国药准字H1202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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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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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癫痫: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可以缓慢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测定血药浓度可帮助确定合适的剂量。如果服用其它抗癫痫药时加用卡马西平,在维持原药剂量的情况下,卡马西平的剂量应逐渐增加,必要时可调整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通常为每次400mg,每天2~3次)。某些病人罕有需加至每天1600mg。儿童:(详见说明书)。初始剂量200~400mg/天,逐渐增加至疼痛缓解(通常每次200mg,每天3~4次),然后剂量逐渐减小至最低可维持剂量。推荐老年患者的初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2次。 |
1、成人常用量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2片),一日3次,疗程5~10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1片),每日3次,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1片),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3~6片),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 ①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②贾第虫病,每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1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③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体重20~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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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神经系统症状:头痛、眩晕、失眠等。 3.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 4. 血液系统影响:白细胞减少等。 5. 罕见:精神异常、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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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已知对儿童中卡马西平的安全性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研究,目前尚无临床试验长期用药数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 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尚无老年患者的系统研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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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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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肝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药期间禁止饮酒;4. 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