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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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聚氧乙烯二醇棕榈硬脂酸酯、饱和多糖甘油酯、二甲硅油、微晶纤维素、丙二醇、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山梨酸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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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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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08 |
国药准字H20093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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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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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惠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ax<30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细胞色素P450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 |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塑料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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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根据器官系统分类和频率,将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药物的已知不良反应,且在艾司西酞普兰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或上市后自发报告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列于下表:发生率是由临床试验获得: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发生率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21/10),常见(21/100至<1/10),偶见(21/1,000至<1/100),罕见(2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不能通过已有的数据估计)。其余详见说明书。 |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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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用药: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具有生殖毒性。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和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妊娠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除非有明确需求并仔细考虑了风险/利益比后方可使用。如有妊娠妇女持续使用本品直到妊娠后期,应监测新生儿,特别是在妊娠晚期。妊娠妇女一直使用本品直到新生儿出生或出生前不久,新生儿可能出现停药症状。孕妇在妊娠晚期使用SSRI/SNRI药物,新生儿会出现以下症状: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喂养困难、呕吐、低血糖、肌张力亢进、肌张力减退、反射亢进、易激惹、震颤、神经过敏、昏睡、持续哭闹、嗜睡、吮吸或入睡困难。可能是由于5-羟色胺作用或停药作用。妊娠妇女使用SSRI药物时不应突然停药。大多数情况新生儿并发症会在分娩后立即或很快(<24小时)出现。流行病学数据表明,妊娠期间使用SSRI药物,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PPHN)。在1000个使用SSRI的孕妇中观察到约5例。在一般人群中,每1000个孕妇中有1至2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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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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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肛门直肠黏膜的保护剂和润滑剂-钛和锌的氧化物为保护粘膜的成份,有两种作用:止痒和减轻肛门和直肠黏膜的充血。-从海藻中提取的角菜酸酯可以在肛门直肠黏膜表面形成一层覆盖膜,这层膜可长时间地覆盖于黏膜表面,对有炎症的或受损的黏膜起保护作用。其润滑作用可使粪便易于排出。-利多卡因可以迅速减轻局部疼痛。毒理学研究结果显示,未发现复方角菜酸酯乳膏有全身或者局部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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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 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