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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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主要成份: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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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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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66 |
国药准字H2008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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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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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次。每隔1~3日每次增加25mg,逐渐增至治疗剂量一日300~600mg,分2~3次服用。 |
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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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心血管疾病(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3.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4.昏迷、白细胞减少、甲状腺疾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6.可能诱发低血压的状态(脱水、低血容量、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禁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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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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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儿童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各种动物进行的实验未显示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 老人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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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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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嗜睡﹑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口干﹑食欲不振和便秘。亦可引起体重增加﹑腹痛,无症状性ALP增高与血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增高。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少见。偶可引起兴奋与失眠。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能促进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功能恢复,对损伤后继发性神经退化有保护作用,对脑血流动力学参数以及因损伤后导致脑水肿有积极的作用,可以通过改善细胞膜酶的活性减轻神经细胞水肿。动物实验显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可改善帕金森氏病所致的行为障碍。 作用机制是促进神经重构neuroplasticity(包括神经细胞的生存、轴突生长和突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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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应停药。 2.出现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白细胞计数;定期检查晶状体、监测白内障的发生。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