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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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7NCl2·HCl分子量:342.7 |
巴戟天寡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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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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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86 |
国药准字Z201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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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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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mg/日。2.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mg/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3.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4.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用药2周后如症状减轻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为一次2粒,一日2次。总疗程为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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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1.部分用药后出现口干、鼻干、咽干、口腔溃疡、头晕、头痛、感冒类症状、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胃胀、食欲增加或亢进、食欲下降、便干便秘、腹泻、心慌、心烦、易怒、燥热、失眠、困倦、疲乏、尿频、焦虑、有冲动性。惊恐发作、躯体发僵、双手或四肢麻木、体重减轻等。2.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轻度升高、白细胞下降。3.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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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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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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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阴虚火旺证慎用。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其用于抑郁发作急性期6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转燥患者,但临床使用中也应该注意,如果出现躁狂发作,应及时停药并由专业医师处理。 4.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尿常规治疗前为正常,治疗后尿红细胞为3~5个/HP,但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5.有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