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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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化学名为:9-[(2-羟基乙氧基)甲基]鸟嘌呤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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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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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73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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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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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患处。小儿与成人均每4小时1次,每日5次,夜间无需使用,连续用药5日。若5日后仍未治愈,疗程可额外延长5日。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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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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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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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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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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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部分病人可能会出现短暂的灼热或刺痛感。约11%的病人出现皮肤轻度干燥和鳞片样改变。少数病人曾有红斑和瘙痒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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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如AIDS病人或骨髓移植的病人),对于此类患者,在对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