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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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甲氯芬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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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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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418 |
国药准字H2005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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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用于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小儿智力发育障碍及儿童遗尿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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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成人:治疗精神分裂症:剂量选择一一本品日一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3-4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400mg~800mg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剂量最短时间间隔1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300mg.维持治疗一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品剂量范围400mg-800mg/日治疗16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每晚一次,在第4天达到治疗剂量300mg/天。推荐的加量方式为:第1天50mg,第2天100mg,第3天200mg,第4天300mg.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一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1周以上且欲重新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1周,可不 |
口服。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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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喹硫平最常见(210%)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嗜睡、头晕、口干、戒断(停药)症状、血清甘油三酯升高、总胆固醇(主要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升高)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降低、体重增加、血红蛋白降低和锥体外系症状。下表列出本品治疗时不良反应(ADRs)的发生率,该表根据国际医药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II工作组:1995年)推荐格式制作。其余请详见内部说明书。 |
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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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资料见【药理毒理】).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患者。在使用哇硫平治疗期间怀孕的一些患者,曾报告其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据发表的文献报道,喹硫平分泌至人乳汁中,但是分泌浓度不一致。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喹硫平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支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数据,未批准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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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用于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小儿智力发育障碍及儿童遗尿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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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可能引起嗜睡,避免操作机械或驾驶;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癫痫患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6.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