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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缓释片)

(头孢克洛缓释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咽炎、扁桃体炎; 3.肺炎; 4.鼻窦炎; 5.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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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缓释片)
(头孢克洛缓释片)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06

国药准字H200634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咽炎、扁桃体炎; 3.肺炎; 4.鼻窦炎; 5.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一天两次、一次一片。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咽炎、扁桃体炎; 3.肺炎; 4.鼻窦炎; 5.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药理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喹诺酮类抗菌药。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一定的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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