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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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葡萄糖酸亚铁100毫克(相当于铁12毫克)、葡萄糖酸锌30毫克(相当于锌4.3毫克)、葡萄糖酸钙400毫克(相当于钙36毫克)、维生素B23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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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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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6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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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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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支;1-10岁:一日2次,一次1支;6-12个月:一日1支;6个月以下一日半支。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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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患者禁用。2.血色病患者禁用。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4.铁过敏者禁用。5.进行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6.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7.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8.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9.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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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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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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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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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铁剂口服后均有收敛性,服后常有轻度恶心,胃部或腹部疼痛,多与剂量有关,轻度腹泻或便秘也很常见。2、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3、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暖气、便秘、腹部不适。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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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2.下列情况应慎用铁剂:(1)酒精中毒:(2)肝炎;(3)急性感染;(4)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息室炎及溃疡性结肠炎;(5)胰腺炎;(6)消化性溃疡。3.使用铁剂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测定:(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测定。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服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铁剂可使血清结合转铁蛋白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试验阳性;前者易导致漏诊,后者则与上消化道出血相混淆。长期或大剂量使用钙剂可至血清磷浓度降低。5.本品应在饭后立即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局部刺激。不应与牛奶同时服用。不应与浓茶同服。6.口服铁剂不宜与注射铁剂同时使用,以免发生毒性反应。7.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8.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剂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9.心室颤动者慎用。10.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11.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