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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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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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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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国药准字H4402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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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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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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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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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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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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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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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