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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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主要成分为十一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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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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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国药准字H2005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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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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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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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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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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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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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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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本品系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的生长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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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