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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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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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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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国药准字H1102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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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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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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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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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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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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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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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1)消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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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