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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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白芍,香附,当归,三七,艾叶(炭),麦冬,党参,益母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蔗糖,柠檬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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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百信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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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50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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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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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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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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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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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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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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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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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