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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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化学名称:1H-苯并咪唑,1-(2-乙氧基乙基)-2-(6氢-4-甲基-1H-1,4-双氮-1-y1),(E)-2-丁烯二酸酯(1:2)二富马酸盐。分子式:C17H26N4O·2C4H4O4分子量:534.57防腐剂:苯扎氯铵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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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S.A.Alcon 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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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50 |
注册证号H2018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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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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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推荐量为患眼每次1滴,每日2次,如需要可增加到每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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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13项临床试验收集了696例患者,每天双眼给药EMADINE1-4次,持续42天。在临休试验中,预期有将近7%的患者使用EMADINE后出现不良反应:然而,仅有不到1%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中断治疗。临床试验中未报道有严重的眼部或全身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部疼痛,报道占总不良反应的2.0%以下是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或上市后经验得到的不良反应。根据系统器官将他们分类,并根据以下规定划分等级: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31/10000个<1/1000)、非常罕见(<1/10000及未知(根据已知数据不能评定的)。在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都按照产重性递减顺序列出。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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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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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尚未有关于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充足数据。已有动物实验证明其生育毒性。但对于人类的潜在危险还未知。因此,只有明确需要时,方能给孕妇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口服此药的哺乳期大鼠的泌乳中检测到有依美斯汀。目前尚不清楚眼部滴用后,是否有足够量的全身吸收,而能在乳汁中发现一定量的依美斯汀。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未确定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岁或3岁以上儿童患者的用药剂量与成人相同。老年用药:尚未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研究。故不建议该人群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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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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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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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
警告:本品只用于眼部滴用,不能用于注射或口服。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