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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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本品系由浓戊二醛溶液加适量强化剂稀释制成的溶液。含戊二醛(C5H8O2)应为1.80%~2.20%(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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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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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840 |
国药准字H43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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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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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疫情感染消毒1:800-1500倍水稀释喷洒或涂抹病体,定期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洒或擦抹病体,饮水消毒1:2000-4000倍水稀释饮用,环境、器具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雾,禽感冒、口蹄溃烂1:300倍水稀释喷雾或擦拭,饲料消毒1:500-1000倍水稀释喷雾,池塘(鱼类)125ml/亩·米均匀泼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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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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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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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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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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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本品主要通过对微生物细胞表面或蛋白内部的交联作用来达到杀菌作用。醛基和蛋白质的氨基(-NH2)、亚氨基(-HN)和巯基(-SH)等活性基发生加成反应,作用于外层胞膜改变细胞通透性,破坏酶系统,抑制DNA、RNA,使菌体蛋白质破坏而杀死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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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 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 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 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
避免接触皮肤和粘膜。器械消毒时加0.5%亚硝酸钠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