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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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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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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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04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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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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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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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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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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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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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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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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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