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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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本品为黄连、大黄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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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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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24 |
国药准字Z3202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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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祛滞、健脾、祛痰,用于小儿乳滞疳积、痰厥惊风、喘咳痰鸣、乳食减少、吐泻发热、大便秘结、四时感冒以及脾胃虚弱、发育不良等症;成人肠胃不清、痰食阻滞者亦有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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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乳儿可在哺乳时将丸附着于乳头上,与乳汁一同呷下。若哺乳期已过,可将丸药嵌在小块柔软易消化食物中一齐服下,6个月以内婴儿每服5粒,6个月至2周岁,每超过一个月加1粒,2~7岁每超过半岁加5粒,7~14岁每次服0.15g,每次服0.3g,轻症一日1次,重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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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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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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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祛滞、健脾、祛痰,用于小儿乳滞疳积、痰厥惊风、喘咳痰鸣、乳食减少、吐泻发热、大便秘结、四时感冒以及脾胃虚弱、发育不良等症;成人肠胃不清、痰食阻滞者亦有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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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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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