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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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 -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佐米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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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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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76 |
国药准字H2008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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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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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片)。不论是急...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剂量为2.5mg。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相隔2小时。服用本品2.5mg,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用5mg。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品,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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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
本药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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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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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还没有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应该只有在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性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本药。哺乳动物试验显示佐米曲普坦可进入乳汁,尚无人类使用的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用于65岁以上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系统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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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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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并异恶唑衍生物,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其活性成份利培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选择性单胺能拮抗剂,它与5—羟色胺能的5-HT2受体和多巴胺的D2受体有很高的亲和力。利培酮也能与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并且以较低的亲和力与H1—组胺能受体和α2-肾上腺素受体结合。利培酮不与胆碱能受体结合。利培酮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可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但它引起的运动功能抑制,以及强直性昏厥都要比经典的抗精神病药少。对中枢系统的5—羟色胺和多巴胺拮抗作用的平衡可以减少发生锥体外系副作用的可能,并将其治疗作用扩展到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和情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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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 |
1.本药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它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 2.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 3.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或患者与其它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 4.此类化合物(5HTI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以建议开始使用5HTI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I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 5.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 6.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本药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纵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的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药可能引起嗜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