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主要用于干燥性角膜炎、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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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晶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8mg右旋糖酐70与24mg羟丙甲纤维素E4M;辅料为苯扎氨铵、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氯化钠等。 |
石膏、荆芥、防风、青皮、牡丹皮、地黄、青黛、细辛、白芷、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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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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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18 |
国药准字Z20073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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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主要用于干燥性角膜炎、干眼症。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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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袋, 一日3次,首次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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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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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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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主要用于干燥性角膜炎、干眼症。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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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勿接触瓶口,以避免污染。 2.使用后应紧闭瓶盖并置室温下保存。 3.若变色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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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使用时避免污染瓶口和滴头;3.滴眼后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4.儿童使用应在成人监护下进行;5.如药液变色或有沉淀,禁止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