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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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耳子、辛夷、白芷、穿心莲、黄芩、广藿香、麻黄、防风、牡丹皮、薄荷脑、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化学名称:11β,17a,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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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厚德大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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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821 |
注册证号H2017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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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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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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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其禁忌为: 1.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2.癫痫患者; 3.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对本品高度过敏者。 【注意事项】 一.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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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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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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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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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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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本品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马来酸氯苯那敏属于烃胺类组胺药物,单药使用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每次4~8mg,一日3次。 二.马来酸氯苯那敏有下列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2)下列情况慎用:婴幼儿;孕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低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者;肝功能不良者不易长期服用;哺乳期妇女;哮喘患者;慢性过敏反应患者不宜长期单独使用,以免产生耐药性。 (3)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4)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高空作业,参赛前的运动员不宜服用。 (5)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三、马来酸氯苯那敏有下列不良反应: (1)少数可见嗜睡、疲劳、乏力、胸闷、咽喉痛,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痰液粘稠等。 (2)少数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胃肠道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血像改变。 (3)个别使用后不出现困倦感,而又失眠、烦躁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 马来酸氯苯那敏药物相互作用: (1)同时饮酒或服用中枢神经抑制药,可使抗组胺药效增强。 (2)本品可增强金刚烷胺、抗胆碱药、氟哌啶醇、吩噻嗪类以及拟交感神经药等的作用。 (3)奎尼丁和本品同用,其类似阿托品样的效应加剧。 (4)本品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同用时,可使后者增效。 马来酸氯苯那敏药物过量: 可致排尿困难或排尿痛、头晕、头痛、口腔鼻喉部干燥、恶心、腹痛、皮疹;儿童易发生烦躁、焦虑、入睡困难和神经过敏。 |
1.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 2.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 3.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 4.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 5.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 6.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 7.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