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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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制天南星、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大黄、大青叶、茵陈、春柴胡。辅料为聚山梨酯-、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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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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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国药准字Z1096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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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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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静脉滴注。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每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稀释本品60毫升,一次10~60毫升,一日一次,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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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过敏体质禁用;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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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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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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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月经异常(包括月经后期,月经先期,月经量多,月经量少,经间期出血)。2.偶见胃部不适,头晕,咳嗽,腰痛,大便干结或大便次数增多,皮肤瘙痒,症状较轻。3.极个别病例ALT疗后异常升高,尚不能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4.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胃痛、腹痛或腹泻。 |
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大白鼠有促进胆汁分泌和增加胆红素排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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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2.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3.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
1.使用剂量应逐日增加:第一天10ml,第二天20ml,第三天30~60ml。 2.滴速不宜过快(30滴/分),每500ml稀释液应在3~4小时缓慢滴入。 3.本品尚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研究数据。 4.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