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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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己酮可可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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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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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国药准字H1097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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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后脑循环的改善,同时可用于周围血管病,如伴有间歇性跛行的慢性闭塞性脉管炎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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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饭后口服,一次0.4g(1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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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可有头痛、头晕、腹涨、腹泻、恶心、呕吐、过敏等症状,严重者应停药,一些人可能出现震颤、失眠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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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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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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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后脑循环的改善,同时可用于周围血管病,如伴有间歇性跛行的慢性闭塞性脉管炎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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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消化性溃疡史患者慎用;3. 严重冠状动脉及脑血管硬化患者慎用;4. 严重心律失常患者慎用;5. 避免与含咖啡因药物同时服用;6. 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率;7.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