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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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主要组成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洛他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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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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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国药准字H1096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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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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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通常,成人每次口服西洛他唑片0.1g(2片),1天2次。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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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严重不良反应:有时会发生充血性心衰、心肌梗死、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发生率不明。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出血:有发生脑出血等颅内出血(初期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半身不遂)的可能,发生率不明。有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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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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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不要服药(动物(大鼠)试验中,有异常胎儿增加、出生时体重低,以及死亡仔增多的报道)。2.哺乳期妇女服药时应避免授乳(动物(大鼠)试验中,有进入乳汁的报道)。儿童用药: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以及小儿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试验经验少)老年用药: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因此应注意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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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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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5. 避免与其他抗血小板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