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及胃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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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庆大霉素﹑维生素B12﹑盐酸普鲁卡因。 |
主要成份:雷贝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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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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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18 |
国药准字H20080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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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及胃溃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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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前嚼服或温开水送服,6周一疗程,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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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庆大霉素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据报告,在日本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全血细胞减少(概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不满)、粒细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现,一旦确诊,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另外,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有溶血性贫血的报告。肝功能障碍:因为有肝功能障碍(0.1~5%不满)、黄疸(概率不明)的情况,所以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它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注 1:如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注 2: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注 3: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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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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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据报告,在动物实验中(大鼠经口400mg/kg,家兔静脉注射30mg/kg),见有胎儿毒性(大鼠呈骨化延迟,家兔呈体重低下、骨化延迟)。] 2.宜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据报告,在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药向乳汁中转移。] 儿童用药: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本药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一般高龄者功能低下,会产生副作用,如发生严重副作用时,要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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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及胃溃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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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出现食欲减退、恶心、腹泻等反应。 2.少数病人可有肾功能减退、血尿、少尿、听力减退、耳鸣或耳内饱满感(耳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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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不宜长期应用。 2.如患者具有明显的警戒症状,如:消瘦、贫血或大便潜血阳性等,应及时去医院做详细检查。 3.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5.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纯音测听测定。 8.长期服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9.本品有局部止痛作用,可能掩盖胃癌症状。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 (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与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与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剂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