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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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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隐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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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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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
酚麻美敏咀嚼片
酚麻美敏咀嚼片
主要成分

氟康唑。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091

国药准字H200100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隐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钟)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咀嚼咬碎,年幼儿可压碎后口服。2~5岁每次服用2片,6~11岁每次服用4片。每4~6小时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隐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本复方具有解热镇痛、消除鼻腔黏膜充血、镇咳和抗过敏作用。其配方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其中对乙酰氨基酚具解热镇痛作用,其效果与阿司匹林相当,但不产生阿司匹林可能引起的副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黏膜血管收缩剂,可减轻鼻腔黏膜充血;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可减轻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拮抗剂,可减少血管通透性,缓解流涕、打喷嚏、流泪和喉部发痒等过敏症状。

注意事项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 2.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3.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 4.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嗜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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