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也适用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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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尚不明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钙1.5克(相当于钙600毫克),维生素D3 125国际单位。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硬脂酸镁、交联吡咯烷酮、月桂醇硫酸钠、轻质矿物油(包衣材料)、灰色色素(包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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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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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36 |
国药准字H109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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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也适用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 |
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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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 2.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者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一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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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 2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
1. 嗳气、便秘、腹胀、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和呕吐等胃肠不适。 2. 过量服用钙尔奇碳酸钙D3片可发生高钙血症,偶可发生奶-碱综合症,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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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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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也适用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 |
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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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钙是维持人体神经、肌肉、骨骼系统、细胞膜和毛细血管通透性正常功能所必需。维生素D能参与钙和磷的代谢,促进其吸收并对骨质形成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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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的作用。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 2.对骨骼肌的作用。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 3.肌酸激酶检测。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值>5×ULN,则不可以开始治疗。治疗前。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有肌病/横纹肌溶解症易患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
1. 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肾结石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