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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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 |
沉香、紫檀香、红花、白豆蔻、诃子、旋复花、细辛、制草乌、木棉花、胡黄连、黑云香、枫香脂、山沉香、檀香、石膏、肉豆蔻、草果、栀子、白头翁、瞿麦、石榴、北沙参、丁香、木香、紫花地丁、苦参、川楝子、悬钩子木、山柰、广枣、兔心、土木香、人工麝香、降香、马钱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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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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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40 |
国药准字Z1502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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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 |
失眠多梦、心悸怔忡、头晕目眩、耳鸣耳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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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视病情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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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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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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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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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症。 |
失眠多梦、心悸怔忡、头晕目眩、耳鸣耳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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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增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和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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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