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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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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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上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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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89  | 
                        
                             国药准字H2016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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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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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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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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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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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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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药理作用:氟康唑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分枝孢子菌等有效。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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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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