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 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 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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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C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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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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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13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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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 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 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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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一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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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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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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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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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 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 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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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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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慎用:半胱氨酸尿症;痛风;高草酸盐尿症;草酸盐沉积症;尿酸盐性肾结石;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友病;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镰形红细胞贫血。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