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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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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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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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国药准字H2003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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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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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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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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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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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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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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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