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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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内含100mg厄洛替尼(以盐酸厄洛替尼形式存在)。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喋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分子量:6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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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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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4030 |
国药准字H200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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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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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仅在国家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或三级甲等医院使用。厄洛替尼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150mg/日,至少在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无证据表明进展后继续治疗能使患者受益 |
1 用于5-Fu合用增效,每次20~500mg/m2,静滴,每日1次,连用5天。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配成输注液,配制后的输注液pH不得少于6.5。输注液须新鲜配制。 2 作为甲氨喋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9mg~15mg/m2,肌注或静注,每6小时1次,共用12次;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为肌注9mg~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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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及成份过敏者禁用。 |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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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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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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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疹和腹泻,3/4度皮疹和腹泻的发生率分别为9%和6%,皮疹的中位出现时间是8天,腹泻中位出现时间为12天。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腹泻、食欲减低、疲劳、呼吸困难、咳嗽、恶心、感染、呕吐、口腔炎、瘙痒、皮肤干燥、结膜炎、角膜结膜炎、腹痛。肺毒性:有较少的报道提示在接受Tarceva治疗的NSCLC患者或其他实体瘤患者中可出现严重的间质性肺病(ILD),甚至导致死亡。在随机对照研究中,ILD的发生率是0.8%,并且这一发生率在Tarceva治疗组和安慰剂组是相同的。报道的ILD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肺纤维化、急性呼吸应激综合征和肺渗出。症状发生于治疗后5天~超过9个月,中位发生时间为47天。多数患者常有混杂因素导致ILD发生,如:之前有化疗/放疗、原有实质性肺疾病、肺转移或肺部感染。当有新出现的、难以解释的肺部症状,例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需进行检查评价,一旦诊断ILD,应停止继续使用Tarceva,并采取适当治疗。肝毒性:Tarceva治疗可引起无症状的肝转氨酶升高,因此,治疗期间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包括: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减量或停药。肝功能损害常为暂时性的或伴有肝转移。较少报道有胃肠道出血,常发生于同时应用华法林的患者,所以,同时服用华法林或其他抗凝剂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老年患者: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在年轻人和老年患者中无明显差异,因此,应用于老年患者时不建议调整剂量。 |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喋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甲氨喋呤的主要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DNA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喋呤引起的毒性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喋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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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仅在国家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或三级甲等医院使用。 |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况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2.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监察:1)治疗前观察肌酐廓清试验;2)甲氨喋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于5&prime;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3)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