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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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多奈哌齐。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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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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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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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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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初始用量每次5mg,每日一次,睡前服用;并至少将初始剂量维持1个月以上。才可根据治疗效果增加剂量至每次10mg,仍每日一次(此为最大推荐剂量)。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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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多奈哌齐、哌啶衍生物过敏的病人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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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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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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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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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失眠、肌肉痉挛、疲乏等。多数不良反应是短暂、轻微和一过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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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麻醉时可能会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2.本品因其药理作用可对心率产生迷走神经样作用,患有“病窦综合征”或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疾患的病人应慎用。 3.因其拟胆碱作用,有哮喘史或阻塞性肺疾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4.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增加胃酸的分泌,因此对有溃疡病史或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胃出血。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