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便秘。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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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果糖。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大黄、大青叶、茵陈、春柴胡。辅料为聚山梨酯-、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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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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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21 |
国药准字Z1096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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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便秘。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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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ml,维持剂量每日10-25ml;年龄7-14岁儿童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每日15ml每日10-15ml;年龄1-6岁儿童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ml,维持剂量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静脉滴注。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每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稀释本品60毫升,一次10~60毫升,一日一次,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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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如返酸、痉挛性腹部不适、腹泻、偶见腹胀、肠鸣、腹痛、食欲不振、嗝逆、呕吐。如果长期或过量服用本品(通常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而出现体液丢失和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高钠血症等)。 |
1.过敏体质禁用;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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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在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使用。本品是否在乳汁中蓄积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功能低下,应观察患者状态,慎重使用本品(如从小剂量开始用药等)。老年患者服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钾、氯、氧化碳)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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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便秘。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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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大白鼠有促进胆汁分泌和增加胆红素排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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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出现软便或腹泻时,应减量或停药,避免出现剧烈腹泻。体液和电解质异常患者慎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3.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4.长期或过量服用本品,可引起排便反射药物依赖症状,应注意。 5.肝性脑病治疗时,可出现伴有电解质异常(低钾症) 等并发症的肝脏疾病,应注意。 6.服用本品的患者在直肠镜检查或结肠内窥镜检查过程中接受电烙术时,肠内会有高浓度的氢气,因电气火焰会有爆炸危险,因此,须用非发酵液体清洗完全后再进行检查。 7.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8.本品需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使用剂量应逐日增加:第一天10ml,第二天20ml,第三天30~60ml。 2.滴速不宜过快(30滴/分),每500ml稀释液应在3~4小时缓慢滴入。 3.本品尚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研究数据。 4.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